今年4月,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“实施 国家节水行动”要求,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审议通过,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联合印发了《国家 节水行动方案》。 《方案》提出,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辖区 节水工作负总责,制定节水行动实施方案,确保节水行动各项任务完成。
湖北省领导对此作出重要批示,要求湖北省水利厅会同省发改委等有关部门抓好贯彻落实,抓紧制定全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。
今年4月,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“实施 国家节水行动”要求,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审议通过,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联合印发了《国家 节水行动方案》。 《方案》提出,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辖区 节水工作负总责,制定节水行动实施方案,确保节水行动各项任务完成。
湖北省领导对此作出重要批示,要求湖北省水利厅会同省发改委等有关部门抓好贯彻落实,抓紧制定全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