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 能源法》《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 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》(国发〔 2013〕 30号)《国务院关于印发“十三五” 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国发〔 2016〕 74号)要求,加快 节能技术进步,引导 用能单位采用先进适用的 节能新技术、新装备、新工艺,促进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,促进绿色发展,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《节能 低碳技术推广管理暂行办法》(发改环资〔 2014〕 19号),我们组织编制了《国家 重点节能 低碳技术推广目录( 2017年本,节能部分)》(以下简称《目录》),涉及煤炭、电力、钢铁、有色、石油石化、化工、建材等 13个行业,共 260项 重点节能技术。
现将《目录》予以公告,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( www.ndrc.gov.cn)上发布。《国家 重点节能 低碳技术推广目录( 2016年本,节能部分)》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。
附件: 1.国家 重点节能 低碳技术推广目录( 2017年本,节能部分)
附件: 2.国家 重点节能 低碳技术推广目录( 2017年本,节能部分)技术报告
国家发展改革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