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海三部门发文 深入推进高校节约用水工作

2019-11-05 10:02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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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近日,青海省水利厅、教育厅、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印发《关于深入推进高校节约用水工作的通知》,聚焦高校节水工作,教育引导高校广大师生树立节水意识,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,提高用水效率,创建节水型校园,践行绿色发展。
通知提出,到2022年,建成一批“制度完备、宣传到位、设施完善、用水高效”、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 节水型高校,带动各类公共机构加强节水管理和技术改造,引导全社会提高节水意识。 

通知指出,推进 节水型高校建设是教育系统落实这一战略决策的重要举措。高校是培养人才和促进科技进步的主要阵地,深入开展节水型高校建设工作,对推进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有深远影响。 

通知明确
  • 各高校要加强 高校节水日常管理,严格执行年度用水计划,定期巡护和维修,杜绝跑冒滴漏。
  • 积极采用合同节水模式,调动社会资本和专业技术力量,加快推进校园节水。
  • 加强管网漏损控制,排查校园供水管网现状,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,通过远程传输系统等手段采集分析耗水数据,降低管网漏损率。
  • 推进节水设施改造,推广使用先进实用的节水新技术、节水产品和器具,积极建设雨水集蓄和再生水利用系统,提高非常规水利用率。
  • 深化节水宣传教育,将节水教育融入德育教育内容,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节水宣传和实践活动。


通知强调
  • 要建立以学校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的节水型高校建设领导小组,统筹规划、协调推进节水管理和建设工作,及时研究解决节水型高校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。
  • 健全节水管理岗位责任制和各项节水管理制度,明确节水管理部门和岗位职责。
  • 加强校际间交流协作,组织召开各种形式的交流和培训,展示节水工作成果,推广高校建设成功经验,促进高校相互学习、相互借鉴、共同提高。

通知全文 如下



关于深入推进高校节约用水工作的通知

各市(州)水利(水务)局、教育局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,各高等学校:

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“ 节水优先”方针,落实《 国家节水行动方案》,教育引导广大学生树立节水意识,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,提高用水效率,创建节水型高校,践行绿色发展。按照《水利部教育部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深入推进高校节约用水工作的通知》(水节约〔2019〕234号)要求,现就我省深入推进高校节水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 重大意义

水是事关国计民生的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,是生态环境的控制性要素。加快 节水型社会建设,是党中央、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,推进节水型高校建设是教育系统落实这一战略决策的重要举措。高校是培养人才和促进科技进步的主要阵地,深入开展节水型高校建设工作,不仅可以促进学校本身节约水资源,降低办学成本,在社会上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,还有利于促使广大学生树立水忧患意识、水危机意识,掌握科学的水知识,对推进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产生深远的影响。

二、 总体要求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以实施国家 节水行动为统领,以提高用水效率为核心,以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保障,坚持因地制宜、分类指导、经济适用的原则,对标高校 节水建设标准,综合集成各项节水措施,加强用水管理,到2022年,建成一批“制度完备、宣传到位、设施完善、用水高效”,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节水型高校,带动各类公共机构加强节水管理和技术改造,引导全社会提高节水意识,为建设资源节约型、生态文明型、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贡献。

三、 主要任务

(一)加强节水日常管理。各高校要严格执行年度用水计划,用水计划指标应当分解落实到主要用水部门和单位,生产、科研用水应独立计量核算。依据国家有关标准配备和管理用水 计量器具,建立完整、规范的用水记录,重点加强食堂、浴室等高耗水部位的用水监控。严格用水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,定期巡护和维修,杜绝跑冒滴漏。

(二)实行 合同节水管理实施合同节水管理有利于促进高校节水减污、降低高校 节水改造风险、提高高校用水效率。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、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,积极引导和推动高校与企业开展节水合作,每年至少组织1所高校实施合同节水项目。各高校要积极采用节水效益分享型、节水效果保证型、用水费用托管型等典型合同节水模式,调动社会资本和专业技术力量,集成先进 节水技术和管理模式参与节水改造,加快推进校园节约用水建设。

(三)加强管网漏损控制。各高校要排查校园供水管网现状,编制完善供水排水管网图,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,加强用水总量控制和效率评估。积极推广应用管网漏损监测技术,建立用水实时监控平台,通过远程传输系统等手段采集分析耗水数据,及时发现并处置管网漏损情况,降低管网漏损率。

(四)推进节水设施改造。各高校要制定节水改造方案,并列入学校发展规划和维修改造计划。大力推广使用先进实用的节水新技术、节水产品和器具,集中浴室鼓励推广使用智能节水型淋浴装置,加快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设备和器具。稳步实施卫生洁具、食堂用水设施、老旧管网和耗水设备的节水改造,应用水压调控技术、绿地高效节水灌溉技术,降低用水消耗。

(五)提高非常规水利用。各高校要积极建设雨水集蓄和再生水利用系统,提高非常规水利用率。校园绿化、景观用水和清洁用水尽量利用非常规水源。泳池、浴室等用水量大的场所应设置污水处理再利用装置,纯净水生产设备应安装尾水回收利用设施,加强直饮水尾水的循环利用,提高非常规水利用率。

(六)深化节水宣传教育。各高校要切实发挥教书育人的主渠道作用,积极推进节水教育进校园、进课堂,将节水教育融入德育教育内容。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节水宣传和实践活动,积极培育校园节水文化,营造亲水、惜水、洁水的良好氛围,使爱护水、节约水成为广大师生的良好风尚和自觉行动。将节水宣传、教育和社会实践纳入年度后勤工作计划,开展丰富多彩的节水宣传和教育活动,开通校园节水专题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,组织节水主题宣传活动,扩大校园节水工作知晓度和参与面;充分利用假期社会实践,普及节水知识和技能,传播节水新技术、新工艺,助推全民节水良好氛围。

(七)推动产学研融合。充分发挥高校科研密集、人才聚集优势,推动节水技术与工艺创新,加大节水产品和节水技术研发,加强大数据、人工智能、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节水技术、管理及产品的深入融合。积极搭建科研成果转化平台,构建企业、高校、科研机构为一体的产学研联盟,促进高校节水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。

(八)发挥示范引领作用。各地高等学校要将节水纳入绿色学校建设体系,建设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节水型高校。及时总结提炼、宣传推广高校节水工作取得的成功经验和举措,示范引领全社会节水。

四、 保障措施

(一)加强组织领导,健全工作机制。各高校要切实把节水型高校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,建立以学校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,各职能部门、各学院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节水型高校建设领导小组,统筹规划、协调推进节水管理和建设工作,及时研究解决节水型高校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。健全节水管理岗位责任制和各项节水管理制度,明确节水管理部门和岗位职责,完善节水考核激励机制,把节水列入校内各部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,确保各项任务做实落细。

(二)强化配合协调,做好督促检查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、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,健全保障措施,加大对各高校节水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,统筹推进高校节水工作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,定期对高校开展节水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,促进节水型高校建设。

(三)注重典型引路,加强学习交流。为鼓励和引导节水型高校建设,省水利厅将会同省教育厅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完善节水型高校建设标准,推动节水型高校创建工作。对符合标准通过评估的高校予以表彰,并将节水型高校材料上报水利部、教育部、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发布。加强校际间交流协作,组织召开各种形式的交流和培训,展示节水工作成果,推广高校建设成功经验,促进高校相互学习、相互借鉴、共同提高。


青海省水利厅 
青海省教育厅 
青海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
2019年10月2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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